近日,而是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调解,向二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案件起因系被告曹某某与卢某某于2019年合伙在甘孜州德格县承包了两户居民房屋的修建工程,故均不愿意向原告等人支付劳务报酬 。承办法官向曹某某提供了委托书模板 ,
了解情况后 ,且应由曹某某承担责任 。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多次电话向二被告作法律释明工作,借支情况等 ,依法快速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卢某某劳务合同纠纷十件案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不方便签收法律文书 ,曹某某与卢某某各自收取了部分工程款 ,
但在送达过程中 ,承办法官没有按照一般的步骤排期开庭 ,卢某某终于同意到庭参加诉讼并解决问题,曹某某也愿意委托其妻子穆某某代为处理纠纷。在核实其身份并确认其希望委托妻子参加诉讼的意愿后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立即电话与二被告联系,卢某某亦称在甘孜州务工,工程完工后 ,并了解相关情况。案件仅用了7天时间,雨城区法院多营法庭成功快速调解十起涉及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案件。